天原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 天原K1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 年4 月20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2026 年4 月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 年4 月20 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4 月20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港园路西 段61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26 年4 月15 日
6、主持人:董事长邓敏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80 人,代表股份322,751,41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9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 人,代表股份290,196,618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9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73 人,代表股份32,554,793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01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2 人,代表股份32,528,7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72 人,代表股份32,528,79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90%。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陈昌慧、魏麟律师出席了本
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19,753,2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711%;反对2,909,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9015%;弃权88,3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4%。
同意29,530,6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0.7831%;反对2,909,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52%;弃权88,39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717%。
2、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319,748,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95%;反对2,909,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9015%;弃权93,4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同意29,525,5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0.7674%;反对2,909,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52%;弃权93,49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874%。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18,955,6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239%;反对3,756,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1.1640%;弃权39,0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同意28,733,07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8.3312%;反对3,756,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489%;弃权39,01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199%。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同意319,744,0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82%;反对2,913,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9028%;弃权93,5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0%。
同意29,521,4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0.7548%;反对2,913,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75%;弃权93,59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877%。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19,742,3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77%;反对2,913,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9028%;弃权95,2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同意29,519,7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0.7496%;反对2,913,7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575%;弃权95,29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929%。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同意319,733,4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49%;反对2,931,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9082%;弃权86,6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9%。
同意29,510,8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0.7222%;反对2,931,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113%;弃权86,69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665%。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319,662,7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430%;反对2,910,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9017%;弃权178,41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3%。
同意29,440,1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0.5048%;反对2,910,2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467%;弃权178,41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5,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5485%。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见: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为本次股东会出具了如下见证意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宜宾天原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