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原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代码:524174.SZ 债券简称:25天原K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
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6年5月
重要声明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和约束、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受托管理人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5天原K1”的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以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以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发行人取消监事会事项报告如下:
一、重大事项情况
(一)原监事会人员基本情况
| 姓名 | 原担任职务 |
| 王明安 | 监事会主席 |
| 晏承明 | 监事 |
| 李龙凤 | 监事 |
| 封凯中 | 监事 |
| 冯波 | 监事 |
(二)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公司根据新《公司法》及证监会要求进行改革调整,已完成取消监事会与监事工作,并由审计委员会履行监事会职责。
(三)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履行情况
上述变动已经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二、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公司组织架构及人员变动属于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人事变动,相关安排符合《公司法》的要求,对公司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或其他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决策的有效性;上述人事变动后公司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
公司章程规定。
中信证券作为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临时公告。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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