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5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任华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显光电”)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能够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虽然本次国显光电的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借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