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30  维信诺(002387)公司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相关授权期限的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2023年4月7日、2023年5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合肥合屏投资有限公司、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合肥兴融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合肥维信诺科技有限公司40.91%股权,同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具体事宜,本次重组股东大会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自2023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4日。截至目前,股东大会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临近届满,为确保本次重组后续工作顺利推进,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本次重组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5月14日止。如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同意注册的文件,则该有效期及授权期限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成之日。除延长上述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期限外,本次重组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相关事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提请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相关事项有助于保障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后续工作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全票通过并同意将《关于延长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期限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