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4-17  维信诺(00238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4-025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和2023年5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霸州市云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维信诺(固安)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维信诺贸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汕头市金平区维信诺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昆山工研院新型平板显示技术中心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显光电”)和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3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和2023年5月1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控股孙公司国显光电因生产经营的需要,于2024年4月16日与苏州园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园恒”)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以其自有的部分设备与苏州园恒开展售后回租赁业务,融资总金额为人民币1.3亿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租赁期限为24个月。同时,公司对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苏州园恒签署了《不可撤销的担保书》。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国显光电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国显光电的担保余额为29.61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国显光电的担保余额为30.91亿元(其中占用2023年担保额度预计的余额为30.91亿元),本次担保后国显光电2023年度可用担保额度剩余29.09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056677344A

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 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龙腾路1号4幢

5. 法定代表人:高孝裕

6. 注册资本:670,715.246304 万元人民币

7.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19日

8. 经营范围:新型平板显示产品及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前置许可经营、禁止经营的除外;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2023年9月30日/2023年三季度
总资产1,252,637.831,164,329.18
总负债721,364.63682,461.97
净资产531,273.20481,867.21
营业收入472,813.78218,549.53
利润总额22,414.75-54,929.29
净利润15,003.41-50,219.83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国显光电为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控股

92.88%的公司,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国显光电7.12%的股权,国显光电未

进行信用评级,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方:苏州园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承租方: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

1、租赁物:国显光电拥有的账面净值约为人民币 1.64亿元的机器设备。

2、融资额: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整。

3、起租日:实际起租日为出租方支付租赁物转让价款之日。

4、留购价款: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承租方未发生任何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情形,则全部租赁物的留购价款为人民币壹元。

5、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的担保方式为:由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由担保人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

6、租赁期限届满后租赁物的处理

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方按时足额支付了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期初款项、租金、其他债务等)后,承租方可以选择留购租赁物。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留购价款后,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至承租方。承租方同意届时按现状留购租赁物。由于承租方一直占有、使用租赁物,出租方对届时租赁物的性能和状况不作任何声明和保证。

7、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出租方、承租方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五、《不可撤销的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苏州园恒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鉴于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租方”)已与债权人签订了《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保证人愿意为承租方向债权人提供以下保证担保。

1、本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承租方因主合同而发生的全部债务,即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应偿还的租金总额、手续费、留购价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返还财产责任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

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鉴定费等及租赁物取回时的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所有承租方应付费用。

2、保证期限为自本担保书签发之日起至因主合同而产生的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个日历年。

3、本保证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七、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国显光电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孙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江苏维信诺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92.88%的股权,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国显光电7.12%的股权。虽然国显光电并非公司全资控股,但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重大方面均能有效控制,风险处于公司有效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国开基金未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公司为下属控股孙公司担保,有利于拓宽孙公司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下属孙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被担保方资产优良,虽然国显光电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均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150,336.49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3.6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715,920.76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1.14%,对子公司担保为1,434,415.72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九、备查文件

1.《融资租赁合同》;

2.《不可撤销的担保书》;

3.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4.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