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关于增加2024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和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4年度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82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及前述复合担保等。其中,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年度担保额度为25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2、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将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2024年度担保额度由25亿元增加至35亿元(包含本年度新增担保事项的占用额度和之前年度发生但本年度仍存续的担保事项的占用额度,不含单事单议履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5月21日止,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提请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担保事项具体事宜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3、增加后的担保额度情况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亿元) | 2024年度担保额度(本次新增后,亿元) | 担保额度占合并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控股子公司 |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 | - | 57.86% | 15.61 | 35 | 43.01% | 否 |
注:本表中资产负债率以被担保方2024年6月30日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7254810917
3.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夏东街 658 号1801室
5.法定代表人:张德强
6.总股本:138,958.4701万股
7.成立日期:1998年1月7日
8.经营范围:显示器及模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研发、生产限下属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 2024年6月30日/2024年半年度 |
总资产 | 3,055,771.89 | 3,496,905.02 |
总负债 | 1,559,264.84 | 2,023,183.48 |
净资产 | 1,496,507.04 | 1,473,721.55 |
营业收入 | 311,215.10 | 243,838.71 |
利润总额 | -51,283.89 | -20,510.33 |
净利润 | -51,284.55 | -20,510.33 |
注:为母公司口径,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 经查询,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增加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后续具体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担保的方式、期限、金额等将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及被担保方与相关机构在合理公允的条件下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2024年度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审批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和项目建设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股东利益,担保风险可控。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新增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946,951.06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9.25%,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441,547.24万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4.26%,对子公司担保为1,505,403.82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七、备查文件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