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关于增加2024年度上市公司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上市公司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上市公司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不含子公司)拟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的敞口授信额度由40亿元增加至55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和2024年5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上市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不含子公司)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敞口授信额度和25亿元人民币的非敞口(低风险)授信额度。
为满足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含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不含子公司)拟将上述敞口授信额度由40亿元增加至55亿元,授信额度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开立信用证、以票质票、票据质押贷款等业务。具体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5月21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次公司(不含子公司)预计向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增加综合授信额度是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