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任华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新增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上市公司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2024年度上市公司综合授信额度,能够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上市公司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3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能够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