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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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注册制相关法律法规已于2023年2月17日正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项目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同意注册后由公司在规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 本次发行采取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
2、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上海利挞与宁波彪隋。 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23年2月17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2023年2月17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其中,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4、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 |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将对发行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及股份数量如下: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4,097.92万元,发行股票数量为15,226.20万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具体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发行价。 若公司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将对发行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及股份数量如下: |
5、限售期 | 上海利挞及宁波彪隋本次认购获得的发行人新发行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本次认购的股票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 上海利挞及宁波彪隋本次认购获得的发行人新发行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本次认购的股票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
6、上市地点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
7、募集资金用途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4,097.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降低债务成本,公司可能根据自筹资金的情况对部分银行贷款先行偿还,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4,097.9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降低债务成本,公司可能根据自筹资金的情况对部分银行贷款先行偿还,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