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101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的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3、召开方式:现场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伟华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7,319,4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
15.2286%,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率为17.6770%。
其中:
(1)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5,965,5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9.0532%,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率为10.508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1,353,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率为6.1754%,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率为7.1682%。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 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7,319,459股;同意77,259,3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3%;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1,400股;同意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298%;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7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7,319,459股;同意77,259,3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3%;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1,400股;同意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298%;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7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7,319,459股;同意77,259,3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3%;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1,400股;同意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298%;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7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7,319,459股;同意77,259,3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3%;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1,400股;同意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298%;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7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7,319,459股;同意77,259,3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3%;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1,400股;同意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298%;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7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7,319,459股;同意77,259,3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3%;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1,400股;同意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298%;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7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类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7,319,459股;同意77,259,3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3%;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1,400股;同意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298%;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7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7,319,459股;同意77,259,3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3%;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1,400股;同意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298%;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7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以特别决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7,319,459股;同意77,259,3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3%;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1,400股;同意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298%;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7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7,319,459股;同意77,259,3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3%;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1,400股;同意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298%;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7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衢州保信央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11.01 审议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624,200股;同意31,56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0%;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1,400股;同意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298%;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7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02 审议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624,200股;同意31,56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0%;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1,400股;同意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298%;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7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03 审议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624,200股;同意31,56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100%;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1,400股;同意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298%;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7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04 审议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624,200股;同意31,56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0%;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1,400股;同意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298%;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7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05 审议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624,200股;同意31,56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0%;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1,400股;同意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298%;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7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06 审议限售期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624,200股;同意31,56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0%;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1,400股;同意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298%;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7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07 审议上市地点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624,200股;同意31,56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0%;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1,400股;同意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298%;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7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08 审议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624,200股;同意31,56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0%;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1,400股;同意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298%;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7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09 审议募集资金用途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624,200股;同意31,56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0%;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1,400股;同意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298%;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7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10 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624,200股;同意31,56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0%;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1,400股;同意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298%;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7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以特别决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关联股东衢州保信央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624,200股;同意31,56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0%;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1,400股;同意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298%;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7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联股东衢州保信央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624,200股;同意31,56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0%;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1,400股;同意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298%;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7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股东衢州保信央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624,200股;同意31,56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0%;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1,400股;同意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298%;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7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联股东衢州保信央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624,200股;同意31,56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0%;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1,400股;同意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298%;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7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联股东衢州保信央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624,200股;同意31,56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0%;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1,400股;同意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298%;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7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联股东衢州保信央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624,200股;同意31,56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8100%;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1,400股;同意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298%;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7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关联股东衢州保信央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624,200股;同意31,56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0%;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1,400股;同意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298%;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7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联股东衢州保信央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624,200股;同意31,56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0%;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1,400股;同意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298%;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7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2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股东衢州保信央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31,624,200股;同意31,56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0%;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1,400股;同意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298%;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7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以特别决议通过。
2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77,319,459股;同意77,259,35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3%;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101,400股;同意4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7298%;反对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70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指派董楚、梁晓华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