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关于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的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杉杉”)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技改新增8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9,677.1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1,740.83万元,建设期利息为176.30万元,流动资金为7,760.00万元。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在总投资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的项目投资内容及费用明细进行适当的调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项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
公司名称: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学全注册资本:26,405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3-05-20注册地址:浙江省衢州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子元
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比例:公司通过浙江新亚中宁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新亚杉杉51%的股权。
二、 本次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新亚杉杉技改新增8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项目;
2、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3、 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19,677.1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1740.83万元,建设期利息为176.30万元,流动资金为7,760.00万元。资金来源为新亚杉杉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等);
4、 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12个月。
三、 本项目的风险评价
1、市场风险
虽然新能源汽车是未来的发展趋势,被长期看好,但全球及中国宏观经济的波动导致下游新能源汽车、储能等行业发展不及预期,可能影响到公司下游行业的需求而影响到本项目产品需求量,可能对项目的效益造成影响。
2、项目审批未达预期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化工项目报批报建(立项、环评、安评、消防、验收等)、试生产申请、竣工验收等环节涉及的部门和审批程序较多,该项目存在因项目审批未达预期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3、运营风险
项目的投资建设存在项目逾期完工、试投产不顺利、投资或营运成本费用增加等运营风险,该风险可能导致项目经济效益达不到预期目标。
4、环保及安全生产风险
随着国家环保治理的不断深入,社会的环保意识逐步增强,如果未来政府对精细化工企业实行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公司对环保治理成本将不断增加,从而导致生产经营成本提高,未来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项目的收益水平。
针对上述项目风险,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四、 本次项目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顺利实施达成后,新亚杉杉将形成年产13万吨锂电池电解液产能,有利于持续加强公司在原料运输成本、供货周期、质量保障等方面的优势,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链上的战略布局,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要,对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五、 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