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关于对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288号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的公告》,称控股子公司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杉杉”)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
设“技改新增8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项目”(以下简称“电解液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9,677.1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1,740.83万元,建设期利息为176.30万元,流动资金为7,760.00万元。公告称,项目实施达成后,新亚杉杉将形成年产13万吨锂电池电解液产能。
1、请结合电解液行业发展情况、新亚杉杉目前产能利用率、在手订单、同行业公司情况等,说明本次投资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产能过剩风险,你公司投资决策是否审慎,并充分提示市场风险。
2、请结合新亚杉杉目前产能利用率、营业收入、毛利率、净利润等,量化分析你公司电解液的生产效益情况。
3、请列示新亚杉杉现有在建项目及上述拟建项目的设计产能、拟投入资金额、已实际投入资金额等,说明电解液项目投资金额与设计产能是否匹配。
4、请结合你公司非受限货币资金情况、资产负债率、银行授信情况等,说明新亚杉杉电解液项目的具体资金来源,是否对你公司财务状况及现金流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5、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7月2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2023年7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