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的公告
公司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及未来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0,154,50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00%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前述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新力达集团拟减持的公司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包括其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徐琦女士、许珊怡女士拟减持的公司股份为其继承所得。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数量占 总股本的比例 |
新力达集团 | 集中竞价 | 2023-3-10 | 968,601 | 7.74 | 0.19% |
集中竞价 | 2023-3-15 | 1,507,600 | 7.63 | 0.30% | |
集中竞价 | 2023-3-17 | 406,500 | 7.41 | 0.08% | |
合计 | 2,882,701 | - | 0.57% |
二、 股东其它方式减持情况
2023年2月17日至2023年2月21日期间,新力达集团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共减持公司股份1,712,9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4%。
三、 上述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通过上述减持事项,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新力达集团 | 合计持有股份 | 47,636,964 | 9.38 | 43,041,363 | 8.4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7,636,964 | 9.38 | 43,041,363 | 8.4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 合计持有股份 | 76,918,191 | 15.15 | 72,322,590 | 14.2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1,210,881 | 10.09 | 67,600,840注1 | 13.3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5,707,310 | 5.06 | 4,721,750注2 | 0.93 |
注1:因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3年2月15日届满,徐琦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按照相关规定,其持有的股份自离职之日起锁定6个月。上述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系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限售股锁定期限届满解锁导致。
注2:上表中限售条件股份数量系高管锁定股。上表中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相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直接影响。
五、备查文件
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届满暨减持结果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