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关于召开2023年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23-145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44),经自查发现,原披露的公告中网络投票时间有误,现对部分公告内容予以更正,相关更正情况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更正前: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更正后: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除上述更正外,原公告中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8日
附件:更正后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0月16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0月10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10月10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要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1.00 |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2.00 |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上述议案1、2、3、4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议案具体内容2023年9月28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卜功桃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1-3项议案征集投票权。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视为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
三、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
2、 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1日上午9:30—16:30
3、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5、 联系办法: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06A
联系人:伍娜
电话:0755-23818518
传真:0755- 23818501
邮箱:zhengquanbu@sunyes.cn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88”,投票简称为“新亚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0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会议表决权。(注:没有明确投票指引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 | √ | |||
1.00 |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
(注:①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② 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 受托人签名: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股东账号: | |
委托人持股数量: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