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监事会决议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已于2023年10月26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文顺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规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能够完整、客观地反映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生产和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已授予但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程序、依据、回购注销数量及价格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而,同意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