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其自身融资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其自身融资
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其自身融资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亚中宁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中宁”)鉴于业务发展需要,拟向衢州智造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产投”)申请委托贷款人民币2.80亿元。衢州产投拟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支行(以实际委托银行为准)向新亚中宁发放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12个月。新亚中宁拟将持有的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51%股权质押给衢州产投,为上述贷款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担保期限与上述贷款期限一致。
公司与衢州产投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子公司申请贷款并以自有资产为其自身贷款提供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事项有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上述担保业务的相关手续。
二、 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新亚中宁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C58FER8B
注册资本:7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忻黎鸣
住所:浙江省衢州市凯旋南路6号1幢A-149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金银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珠宝首饰零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与公司关系: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9月30日,新亚中宁资产总额为1,882,426,811.64元,净资产为691,324,104.45元,营业收入为402,112,075.86元,利润总额为-32,601,328.34元,净利润为-35,127,707.07元。
经查询,新亚中宁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 董事会意见
本次子公司申请贷款并以自有资产为其自身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此次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公司子公司申请贷款并以自有资产为其自身贷款提供担保事项。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为公司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其自身贷款提供担保,不属于对外担保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审批额度为20.5亿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5,16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7.35%;除此之外,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