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杨幼敏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卜功桃先生的书面辞职信,卜功桃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生效后,卜功桃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卜功桃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生效。在辞职申请生效前,卜功桃先生将按照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卜功桃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卜功桃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衢州保信央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后、董事会同意提名杨幼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且在选举杨幼敏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事项获得股东大会通过的前提下,选举杨幼敏先生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幼敏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杨幼敏先生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卜功桃先生的《辞职信》;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杨幼敏先生简历情况:
杨幼敏先生,196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执业律师。曾任职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历任上海市法学会研究部学术秘书、民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原上海市第七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现任上海市外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杨幼敏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幼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杨幼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杨幼敏先生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经查询,杨幼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