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亚: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3-28  ST新亚(00238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ST新亚 公告编号:2025-019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特别提示: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次担保是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进行的担保,本次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低于70%。本担保事项主要用于上述公司向银行授信或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风险可控,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新材料”)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银行授信1000万元,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巨潮嵘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潮嵘坤”)、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为该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及巨潮峥嵘向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和2024年5月28日分别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的融资需求,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2023年担保实施情况,公司及下属公司预计2024年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本数),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主体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主体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有效期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同议案时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项在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及授权范围内,本次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已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进展情况

目前公司及巨潮嵘坤就新亚新材料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分别与工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连带保证合同”),公司及巨潮嵘坤向担保公司出具了《反担保保证承诺函》,新亚新材料将在以上担保范围内向银行申请融资款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连带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巨潮嵘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步支行

3、主债务人: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4、被担保的主债权:自2025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工商银行与主债务人订立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等。

5、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额:1000万元

6、保证期间:自借款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四、被担保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62774729T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闻明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中泰路18号第一栋1层2层3层经营范围:室温固化硅橡胶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绝缘电子硅材料、环氧灌封材料、液体硅橡胶、导热硅脂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化工产品的销售(不含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物品);其他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项目和需前置审批的项目)。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亚新材料资产总额为203,421,806.90元,净资产为75,109,279.80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153,786,499.54元,净利润为23,032,835.39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新亚新材料资产总额212,851,612.38元,净资产84,732,639.78元,2024年1-6月营业收入为76,736,796.84元,净利润8,707,471.23元。

经查询,新亚新材料非失信被执行人。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经审议的有效对外担保额度为20亿元,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5,345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6.30%;除此之外,公司(含下属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形。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及反担保承诺,有利于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该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成损害。

七、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

2、《最高额保证合同》(巨潮嵘坤)

3、《反担保保证承诺函》

特此公告。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