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彩虹: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各项资金往来均属公司正常的经营性往来;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3,208.43万元,占公司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0.40%,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我们将继续对公司对外担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予以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孙守云先生的个人简历及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孙守云先生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上述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任职经历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的要求。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孙守云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依法规范运作,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三、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马东立) (常 明) (李祉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