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彩虹: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航天彩虹 公告编号:2024-004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一)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因日常业务发展的需要,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科技集团”)内部成员单位和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天财务”)等关联方之间存在部分必要且合理的关联交易,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433,400.00万元。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3年度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交易预计金额为430,400.00万元,其中: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及接受服务40,000.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及提供服务385,400.00万元,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340.00万元,其他日常关联交易4,660.00万元。公司与航天财务发生的金融业务预计包括:预计每日最高存款限额30亿元,预计贷款额度4.2亿元,授信额度8.2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公告》。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预计拟新增“向关联人收取房屋租赁、出租及物业费、水电费”3,000.00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公司授权管理制度》规定,本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联董事胡梅晓先生、王献雨先生、马志强先生、秦永明先生、张尚彬先生、赵伯培先生,关联监事胡炜先生、朱平频女士已回避表决。同意公司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203,418.71万元,占预计额度的46.94%。其中,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接受服务24,664.7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172,829.37万元,其他关联交易5,924.64万元。公司与航天财务发生的金融业务包括:每日最高存款限额执行为13.94亿元,贷款额度执行为1.8亿元,授信额度
7.2亿元。未超出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关联交易总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 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接收服务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成员单位 | 采购商品及接收服务 | 24,105.18 | 38,200.00 | 97.73 | -36.90 | 详见2023年3月1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2023年8月2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
杭州永信洋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接受服务 | 559.52 | 1,800.00 | 2.27 | -68.92 | ||
小计 | 24,664.70 | 40,000.00 | -38.34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成员单位 | 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 | 168,165.42 | 380,000.00 | 97.30 | -55.75 | |
杭州永信洋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663.95 | 5,400.00 | 2.70 | -13.63 | ||
小计 | 172,829.37 | 385,400.00 | -55.16 | ||||
委托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杭州永信洋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委托代销代理费 | 136.21 | 340.00 | 100.00 | -59.94 | |
小计 | 136.00 | 340.00 | -59.94 | ||||
其他关联交易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内部成员单位 | 房屋租赁及物业费、水电费 | 2,270.12 | 3,400.00 | 72.68 | -33.23 | |
杭州永信洋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 房租租赁、出租及物业费、水电费 | 227.87 | 560.00 | 7.30 | -59.31 | ||
浙江华诚科技有限公司 | 房租租赁、出租及物业费、水电费 | 3,290.44 | 3,700.00 | 56.85 | -11.07 | ||
小计 | 5,788.43 | 7,660.00 | -24.43 | ||||
合计 | 203,418.71 | 433,400.00 | -53.06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与关联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不足预计总金额的80%,主要是因为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预 |
估测算金额,包含已签署合同预计可能发生的金额、可能签署补充协议的金额以及尚未签署合同可能发生的金额,由于行业、客户需求及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变化等因素影响,预计本身具有一定不确定性,而实际发生金额系按照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因此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具有合理性。 2023年度,无人机国内业务受客户产品鉴定和项目招标节点变化影响,收入下降导致利润贡献随之减少;新材料业务受终端需求不振、行业产能过剩、库存高企等影响,产能利用率下降、产品价格持续承压、收入下降。以上原因导致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交易及定价遵循公允原则,符合公司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2023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2023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 ||
2023年预计 | 2023年执行 | |
预计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30亿 | 13.94亿 |
预计贷款额度 | 4.2亿 | 1.8亿 |
授信额度 | 8.2亿 | 7.2亿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名称: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吴燕生注册资本:200亿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八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成立日期:1999年06月2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4071Q
经营范围:战略导弹武器系统、战术导弹武器系统、火箭武器系统、精确制导武器系统,各类空间飞行器、航天运输系统、临近空间飞行器系统、地效飞行器系统、无人装备系统,以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研制、试验、生产销售及服务;军品贸易、各类商业卫星及宇航产品出口、商业卫星发射(含搭载)及卫星运营服务;卫星通信广播电视传输服务;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投资、经营管理;航天工程和技术的研究、试验、技术咨询与推广应用服务;各类卫星应用系统及相关产品的研发、销售与服务;地理信息测绘技术及产品研发、销售与服务;电器机械、仪器仪表、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信息设备的研发、销售与服务;化学原料、化学制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特种材料研发及应用;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装备研发;销售汽车及零部件;进出口贸易及投资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航天科技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航天科技集团内部的成员单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之规定,航天科技集团内部成员单位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企业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抗风险能力较强,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交易合同均有效执行。公司的关联债权债务均为生产经营相
关,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方名称:杭州永信洋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林泓竹注册资本:2,263.28万元人民币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灿路399号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17年09月28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MA2AXDMQ8U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贸易经纪;销售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审议日,过去十二个月内担任杭州永信洋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董事的邵雨田先生之子邵奕兴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之规定,杭州永信洋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杭州永信洋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公司目前经营稳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强。
(三)关联方名称:浙江华诚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冯江平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住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东部新区甲南大道东段9号台州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537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22MA2HJQ6A0W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机械设备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
子专用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型膜材料销售;合成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审议日,浙江华诚科技有限公司为浙江南洋华诚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南洋华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邵雨田先生之子邵奕兴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之规定,浙江华诚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浙江华诚科技有限公司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该公司目前经营稳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履约能力强。
(四)关联方名称: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伟国
注册资本:65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31号-01至03层,07至09层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0月1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8911P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十二)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十三)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十四)有价证券投资;
(十五)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航天科技集团同时为航天财务的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股东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同时为航天财务的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6.3.3条之规定,航天财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持续经营,企业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抗风险能力较强,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交易合同均有效执行。公司的关联债权债务均为生产经营相关,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日常经营业务往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方法为:以市场化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同公司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定价政策一致,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结算方式与非关联方一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2024年1月29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交易及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符合公司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2023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胡梅晓先生、王献雨先生、马志强先生、秦永明先生、张尚彬先生、赵伯培先生应在审议该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433,400.00万元;2023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203,418.71万元,占预计额度的46.94%,未超出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且均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