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彩虹: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查股网  2024-03-30  航天彩虹(002389)公司公告

根据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意见,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主要包括对公司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评价,同时对公司进行内部控制审计。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前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等情况的了解后与公司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制定了审计计划,并就审计计划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

(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于2023年11月对公司2023年报进行了前期预审工作,2024年1月1日正式进场审计,经过两个阶段的审计工作,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在审计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与审计委员会成员、独立董事进行重点沟通。

(四)审计项目组成员及其主要近亲属在本公司审计期间未获取除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和本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

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项目组成员及其主要近亲属和本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

(五)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组成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和职业判断。综上,我们评估确认:“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守职业操守、勤勉尽职,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并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