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彩虹: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4-21  航天彩虹(002389)公司公告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始。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星期一)下午14:00开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云岗西路17号北京浦金凯航国际大酒 店一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梅晓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以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为1,213人,代表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71,811,0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37.7505%。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15日,公司总股本为984,916,021股, 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总股数为984,916,021股。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0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 份数量为364,771,2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0358%。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203人,代表股份数量为7,039,729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48%。

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20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7,060,0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68%。

公司全体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 所律师到现场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1,225,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8424%;反对51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385%;弃权7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474,1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012%;反对514,9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932%;弃权71,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057%。

(二)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71,225,8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26%;反对52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0%;弃权6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6,474,829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1.7111%;反对票为524,2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7.4249%;弃权票为61,0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0.8640%。

(三)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71,156,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39%;反对58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4%;弃权6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6,405,329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0.7267%;反对票为585,4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8.2918%;弃权票为69,3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1,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0.9816%。

(四)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71,192,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37%;反对54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5%;弃权7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6,441,72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1.2422%;反对票为540,9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7.6614%;弃权票为77,4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0963%。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 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65,8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1.7691%;反对51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938%;弃权7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71%。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6,471,12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1.6587%;反对票为514,7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7.2903%;弃权票为74,2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0510%。

关联股东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台 州市金投航天有限公司回避该项议案的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1,092,3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67%;反对61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8%;弃权10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6,341,329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89.8202%;反对票为616,6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8.7337%;弃权票为102,1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4462%。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71,156,7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240%;反对57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44%;弃权80,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票为6,405,729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90.7323%;反对票为574,1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8.1317%;弃权票为80,20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的 1.136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5年度股东 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