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彩虹: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 年4 月20 日召开的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 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 年4 月20 日召开的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984,916,0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0 元(含税),合 计分配现金股利59,094,961.26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 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起至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 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的时间未超过 两个月。
二、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84,916,0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6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 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 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5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 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 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 个月) 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12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 年(含1 年)的, 每10 股补缴税款0.06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5 月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5 月2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 年5 月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
于2026 年5 月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2、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86 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
2 08*****221 台州市金投航天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5 月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5 月2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 担。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集聚区海豪路788 号
咨询联系人:杜志喜
咨询电话:010-88536133
传真电话:010-88538200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