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邦制药: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情可参见2024年4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上述事项已于2024年5月8日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关于变更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签字会计师的函》,北京德皓国际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机构,原指派王晓明为签字项目合伙人,徐瑞星为签字注
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同时委派黄海洋担任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现因北京德皓国际内部项目安排进行调整,指派余永春接替徐瑞星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合伙人为王晓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余永春,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为黄海洋。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余永春,2019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7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诚信记录
余永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余永春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事项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2024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北京德皓国际出具的《关于变更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签字会计师的函》;
2、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贵州信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