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青股份: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4-22  长青股份(002391)公司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一、审议程序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5,241,474.3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524,147.43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0,717,326.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15,247,735.42元,截止2025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55,965,062.30元。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538,811.3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524,147.43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6,014,663.8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86,281,099.16元,截止2025年末公司合并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22,295,763.03元。

为回报广大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时,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624,865,619.00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4,973,123.80元,不派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范围内。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预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124,973,123.80元,采用集中竞价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9,995,303.66元,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44,968,427.46元,约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57.60%。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124,973,123.800.00127,324,050.40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0,538,811.30-119,953,643.5273,113,919.7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322,295,763.03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755,965,062.30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252,297,174.2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2,100,304.1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252,297,174.20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情况、盈利水平、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实际经营状况,兼顾了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资金产生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以及合理性。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

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