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生制药: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002393证券简称:力生制药公告编号:
2023-054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力生制药”)于2023年10月2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11月0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张平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了提高资金收益率,在充分保障日常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云南信托-翊宇1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董事刘浩先生认为本次信托产品风险评级R3,存在一定投资风险,建议企业聚焦主业发展,如有富裕资金可短期开展稳健投资,因此投反对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定于2023年11月20日下午3: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