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生制药:关于注销子公司生化制药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93 证券简称:力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43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子公司生化制药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37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45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2,070,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62,301,336.7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007,698,663.2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2010年4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090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项目建设资金通过专户集中管理,子公司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化制药”)、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梅江支行(以下简称“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了三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全资子公司生化制药23价肺炎球菌多糖疫苗项目的
议案》,该议案于2021年2月5日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疫苗厂区资产拟转让处置的议案》,该议案于2022年7月18日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8月15日,该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交易方式挂牌转让。该项目在挂牌期间,征集到天津瑞欣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欣生物”)一个意向受让方,按照产权交易规则确定瑞欣生物为该项目受让方。2022年12月13日,生化制药与瑞欣生物就该项目转让签订了《资产交易合同》。 截至2023年2月28日,子公司生化制药与瑞欣生物已完成该项资产的产权过户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子公司生化制药以下募集资金账户已无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并于近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行 | 账号 | 状态 |
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梅江支行 | 441250100100013295 | 已注销 |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子公司生化制药与保荐机构渤海证券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梅江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特此公告。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