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生制药: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查股网  2025-02-13  力生制药(002393)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意见如下:

经审查,本次对激励对象人数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容进行的调整。

二、对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发表相关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满足。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合法。

5.董事会确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2月12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6.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以2025年2月12日为授予日,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147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577万股,授予价格为

10.59元/股。

独立董事:

雷英__________方建新__________ 张梅__________

2025年2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