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发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5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部分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总额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其中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下(含)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1亿元人民币,向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上述担保的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LF2024-012)。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2024年9月,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债权人 | 保证人 | 债务人 | 担保金额 | 保证方式 | 担保范围 | 保证期间 |
(万元) |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联发纺织材料有限公司 | 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权之本金及所发生的全部金钱性和非金钱性义务及债务、产生的利息(包括违约利息)、造成的损害 | 本保证书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自其债权确定期间的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最短 |
赔偿、违约赔偿或其他赔偿、律师费等。 | 期间:本保证书签署之日起十二个月。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 |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联发纺织材料有限公司 | 1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权之本金及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江苏仁正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9,000 | |||||
南通联发印染有限公司 | 2,000 | |||||
江苏占姆士纺织有限公司 | 5,000 | |||||
海安市联发制衣有限公司 | 4,000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联发纺织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问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 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 2024年9月13日-2025年9月11日 |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的对外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12.97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33.3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的《保证书》
2、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3、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联发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