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象股份: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01  双象股份(002395)公司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原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王浩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了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推选张伊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三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候选人简历

张伊扬,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93年7月生,研究生学历。曾任中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部经理,重庆双象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重庆双象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重庆奕翔化工有限公司监事。

张伊扬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无关联关系。

张伊扬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失信行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