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象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5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希红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的董事6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倪海建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了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推选董文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时发布的《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4年6月3日(星期一)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四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