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锐捷: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涉及的以下事项发表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事前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独立董事亦对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认真审阅资料,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在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来协商交易价格,并且交易双方将首先参照市场价格来确定交易价格,若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则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交易产生的必要事项,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所有交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本次预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童建炫(签字):
保红珊(签字):
郑相涵(签字):
2023年9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