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洁股份: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涂云华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涂云华女士持有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204,4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涂云华女士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801,1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1%)。
公司于近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涂云华女士出具的《拟减持股份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的名称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涂云华女士。
(二) 股东的持股情况
涂云华女士持有公司4,204,4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 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股权激励行权股份以及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 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801,1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1%。
4、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 减持期间: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二) 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涂云华女士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涂云华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涂云华女士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 涂云华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涂云华女士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1、 《拟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