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关于对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248号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7日,你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显示,由于弃权票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等6项议案未获你公司2023年5月2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反对票超过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也未获通过。
此外,你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对定期报告有异议的说明公告》显示,董事陈洁对2022年年度报告有关议案投弃权票,无法保证2022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你公司2022
年度报告持有保留意见。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实说明:
1.说明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案投弃权票的主要股东情况,同时在你公司函询相关股东的基础上,逐项说明相关股东对议案投出弃权票的具体原因。
2.说明你公司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在此基础上说明相关议案内容是否存在需补充、更正之处,如是,及时进行补充、更正。
3.说明你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未通过议案的后续安排及具体解决措施。
4.结合问题1,说明你公司是否存在股权之争,相关事项是否将导致你公司股东大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并说明可能存在的风险及你公司的应对措施。
5.说明是否有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质询,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充分答复。
6.针对你公司董事陈洁对2022年年度报告有关议案投弃权票并提出的异议,说明是否存在年度董事会召开程序不符合规定、未按照要求通知其参加专业委员会等异议事项,在此基础上核查说明你公司“三会”机制能否正常运行,是否影响你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是否会导致你公司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如是,请说明详情及你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请你公司律师就问题4、5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6月3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
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