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洁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等持有的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的股权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等持有的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的股权被司
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森新能源”)为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近期,公司获悉实际控制人李国富先生、董事刘彦茗先生以及监事林可可女士持有的金森新能源的股权被司法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1、 本次实际控制人等持有的金森新能源股权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股东名称 | 冻结股数(万元)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金森总股本比例 | 冻结开始日期 | 冻结到期日 | 冻结申请人 | 原因 |
李国富 | 2,600 | 100% | 42.62% | 2023年8月9日 | 2024年2月8日 | 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 | 司法冻结 |
刘彦茗 | 2,000 | 100% | 32.79% | 2023年8月9日 | 2024年2月8日 | 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 | 司法冻结 |
林可可 | 1,500 | 100% | 24.59% | 2023年8月9日 | 2024年2月8日 | 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 | 司法冻结 |
合计 | 6,100 | 100.00% |
二、 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金森新能源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6%,根据签署的《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表决权委托和放弃协议》,李建伟先生、李菁先生将其持有的合计72,625,910股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金森新能源行使,金森新能源实际控制的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149,625,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3%,金森新能源为公司拥有表决权的第一大股东,李国富先生
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被司法冻结的股权为李国富先生、刘彦茗先生以及林可可女士持有的金森新能源的股权,金森新能源持有的公司的股份未被司法冻结。截至目前,上述司法冻结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治理结构无直接重大影响。目前公司正在核实司法冻结的具体原因,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