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http://ddx.gubit.cn  2023-11-01  梦洁股份(002397)公司公告

关于对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317号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2023年10月28日披露的《关于部分董事对第三季度报告有异议的说明公告》显示,董事陈洁、罗庚宝继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后,再次在董事会决议中对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决议投了弃权票,理由为公司2023年半年报及三季报的相关财务数据均在2022年年报的基础上编制,在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议案的疑问未完全解决以及公司并未再次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年报等相关议案的前提下,陈洁、罗庚宝无法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在函询陈洁、罗庚宝的基础上,结合今年以来相关情况就以下问题做出书面说明:

1.说明陈洁、罗庚宝与你公司在定期报告及公司经营运作方面是否存在重大分歧。

2.说明你公司专业委员会是否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你公司章程和内部规范的要求审议定期报告及相关事项。

3.说明你公司审议定期报告的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发出时间,会议材料是否完整,独立董事是否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你公司是否及时答复董事提出的询问,是否根据董事的要求补充相关会议材料;并结合前述情况进一步说明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4.说明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所执行的审计程序,是否告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审计事项,是否安排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治理层进行沟通,是否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

5.你公司是否与陈洁、罗庚宝就其质询的问题进行沟通,时隔5个月后你公司未重新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中未通过的议案的原因。

6.请律师对问题1、2、3,年审会计师对问题4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11月8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3年11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