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洁股份:关于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及其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07  梦洁股份(002397)公司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及其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立

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长沙金森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森新能源”)以及签署金森新能源部分股份《代持股协议书》的受托方李国富和委托方刘必安于近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32023012号、证监立案字0132023011号、证监立案字0132023009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金森新能源、李国富以及刘必安立案。

本次调查仅针对公司拥有表决权第一大股东及其相关人员,暂未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宜相关进度,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1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