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洁股份:关于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实施减持的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实施减持的公告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李军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减持公司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李军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27%)。
公司于近日收到李军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李军先生未实施减持计划,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 李军先生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减持计划的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李军先生未实施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 备查文件
1、 《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