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洁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97 证券简称:梦洁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1、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3: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麓谷产业基地谷苑路168号梦洁工业园3楼综合会议室。
3、 会议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姜天武先生。
6、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0,620,5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74%。
(1) 现场会议的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3,877,61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1%。
(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742,93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3%。
7、 公司部分董事和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与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0,031,348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反对589,2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弃权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 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0,031,348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反对35,7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553,5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
3、 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0,031,348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反对589,2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弃权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4、 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0,031,348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反对589,2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弃权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5、 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0,034,948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反对585,6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弃权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697,63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6.40%;反对585,6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
份数的3.60%;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
6、 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0,031,348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反对35,7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553,5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694,03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6.38%;反对35,7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22%;弃权553,5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3.40%。
7、 审议通过《2024年董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0,031,348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反对589,2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弃权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694,03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6.38%;反对589,2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3.62%;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
8、 审议通过《2024年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0,031,348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反对35,7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553,5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694,03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6.38%;反对35,7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22%;弃权553,5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3.40%。
9、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031,348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反对589,2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弃权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694,03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6.38%;反对589,2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3.62%;弃权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00%。
10、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0,031,948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反对35,1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弃权553,500票,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5,694,637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96.39%;反对35,1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0.22%;弃权553,50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数的3.40%。
该事项为特别表决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 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徐天瑶、蒋娟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