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洁股份:关于延期回复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244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4年6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鉴于《问询函》所涉部分事项仍需公司和中介机构进行补充和完善,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4年6月13日前回复《问询函》。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回复工作,尽快就相关问题做出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