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普瑞: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总监辞职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向贤青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向贤青先生因个人工作安排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向贤青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向贤青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向贤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对向贤青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财务总监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陈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陈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聘任陈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财务总监陈娟简历陈娟女士,197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北大学经济学学士,清华大学会计硕士,拥有CGMA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和FIPA澳大利亚资深公共会计师资格证,具备超过20年大型跨国上市企业财务管理经验。2012年-2015年先后任IBM系统集成(深圳)有限公司和联想系统集成(深圳)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年-2017年任IBM大中华地区硬件系统服务部内控负责人;2017年-2022年任顺丰集团客户结算中心负责人;2022年-2023年任顺丰航空财务总监;2023年8月加入海普瑞,现任公司财经副总裁。
陈娟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