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普瑞: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由于在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上就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特别决议案未经出席会议H股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本次董事会仅对《公司章程》进行进一步修订,其他相关制度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为准,不作任何更改。
根据规定,《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刊登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