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普瑞: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 | 002399 | 证券简称: | 海普瑞 | 公告编号: | 2024-035 |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根据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内容,公司定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市乐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仁科技”)《关于提议增加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函》,提出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截至本公告日,乐仁科技持有公司股份474,029,8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1%。乐仁科技具备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提出的临时提案内容合法、合规,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根据以上情况,现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章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2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公司A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A股股东可以参与现场投票,也可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公司A股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公司H股股东可通过现场或委托投票形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H股相关公告)。
6、股权登记日及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周二),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31号兰赫美特酒店二楼宴会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2.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00 |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H股《2023年业绩公告》、H股《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企业管治报告》、《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 √ |
4.00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5.00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6.00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7.00 |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8.00 | 《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 √ |
9.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提案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提案6、7、9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程序表决,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为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上述提案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
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须在2024年5月21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秘办)。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朗山路21号公司董秘办。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A股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电话:0755-26980311
传真:0755-86142889
电子邮箱:stock@hepalink.com
联系人:钱风奇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朗山路21号
邮政编码:518057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99”,投票简称为“海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以下提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 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
2.0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
3.00 |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H股《2023年业绩公告》、H股《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企业管治报告》、《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 √ | |||
4.00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 |||
5.00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 |||
6.00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8.00 | 《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 √ | |||
9.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注:1、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对非累积投票提案,在相应的意见下打“√”为准,“同意”、“反对”、“弃
权”三者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2、对于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
4、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5、委托人须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