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普瑞: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23  海普瑞(00239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399证券简称:海普瑞公告编号:2024-036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2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2日

公司A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31号兰赫美特酒店二楼宴会厅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会秘书钱风奇

6、召开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4-03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5
其中:A股股东人数4
H股股东人数1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881,373,003
其中:A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68,816,779
H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2,556,224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0.0678%
其中:A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9.2121%
H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8557%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人数10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267,931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2227%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15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884,640,934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60.2905%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A股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10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267,931
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0.2227%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3、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审议议案股份类别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同意反对弃权议案是否通过
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总计884,640,934873,269,63498.7146%4,121,8000.4659%7,249,5000.8195%
其中:A股中小投资者3,267,9313,238,13199.0881%29,8000.9119%00.0000%
A股872,084,710872,054,91099.9966%29,8000.0034%00.0000%
H股12,556,2241,214,7249.6743%4,092,00032.5894%7,249,50057.7363%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计884,640,934873,269,63498.7146%4,121,8000.4659%7,249,5000.8195%
其中:A股中小投资者3,267,9313,238,13199.0881%29,8000.9119%00.0000%
A股872,084,710872,054,91099.9966%29,8000.0034%00.0000%
H股12,556,2241,214,7249.6743%4,092,00032.5894%7,249,50057.7363%
3《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H股《2023年业绩公告》、H股《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企业管治报告》、《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总计884,640,934873,325,63498.7209%4,065,8000.4596%7,249,5000.8195%
其中:A股中小投资者3,267,9313,238,13199.0881%29,8000.9119%00.0000%
A股872,084,710872,054,91099.9966%29,8000.0034%00.0000%
H股12,556,2241,270,72410.1203%4,036,00032.1434%7,249,50057.7363%
4《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总计884,640,934873,325,63498.7209%4,065,8000.4596%7,249,5000.8195%
其中:A股中小投资者3,267,9313,238,13199.0881%29,8000.9119%00.0000%
A股872,084,710872,054,91099.9966%29,8000.0034%00.0000%
H股12,556,2241,270,72410.1203%4,036,00032.1434%7,249,50057.7363%
5《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总计884,640,934873,350,13498.7237%11,290,8001.2763%00.0000%
其中:A股中小投资者3,267,9313,238,13199.0881%29,8000.9119%00.0000%
A股872,084,710872,054,91099.9966%29,8000.0034%00.0000%
H股12,556,2241,295,22410.3154%11,261,00089.6846%00.0000%
6《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总计884,640,934872,483,91298.6258%12,157,0221.3742%00.0000%
其中:A股中小投资者3,267,9312,859,40887.4990%408,52312.5010%00.0000%
A股872,084,710871,676,18799.9532%408,5230.0468%00.0000%
H股12,556,224807,7256.4329%11,748,49993.5671%00.0000%
7《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计884,640,934872,966,83498.6804%11,674,1001.3196%00.0000%
其中:A股中小投资者3,267,9312,882,83188.2158%385,10011.7842%00.0000%
A股872,084,710871,699,61099.9558%385,1000.0442%00.0000%
H股12,556,2241,267,22410.0924%11,289,00089.9076%00.0000%
8《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总计884,640,934873,367,63498.7257%11,273,3001.2743%00.0000%
其中:A股中小投资者3,267,9313,255,63199.6236%12,3000.3764%00.0000%
A股872,084,710872,072,41099.9986%12,3000.0014%00.0000%
H股12,556,2241,295,22410.3154%11,261,00089.6846%00.0000%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总计884,640,934873,350,13498.7237%4,065,8000.4596%7,225,0000.8167%
其中:A股中小投资者3,267,9313,238,13199.0881%29,8000.9119%00.0000%
A股872,084,710872,054,91099.9966%29,8000.0034%00.0000%
H股12,556,2241,295,22410.3154%4,036,00032.1434%7,225,00057.5412%

其中第6、7、9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肖惠娟、吴晓丹

3、结论性意见: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普瑞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