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广集团: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00 证券简称:省广集团 公告编号:2023-040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996号保利世界贸易中心G座3楼会议中心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1日(星期一)15:00
(4)网络投票时间:(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9:15-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远征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6人,代表股份数量337,150,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394%。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数量327,436,9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822%。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3人, 代表股份数量9,713,4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72%。
(3)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5人,代表股份数量9,714,1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7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律师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包括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6,890,2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29%;反对260,10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454,015股;反对260,10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9,284,89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671%;反对7,865,459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32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848,656股;反对7,865,459股;弃权0
股。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6,882,2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5%;反对268,10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446,015股;反对268,100股;弃权0股。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36,882,2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05%;反对268,100股,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446,015股;反对268,100股;弃权0股。
本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