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科: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2人已退休、4人受警告处分,同意公司按照《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回购并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6,12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股票的回购价格为4.575元/股,预留部分股票的回购价格为5.725元/股,退休的激励对象同时按照银行定期存款利率支付相应利息,其回购价格及股份数量系依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确认。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单价的计算结果准确,董事会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二、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第三
次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的核查意见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88名激励对象第三次解锁期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解锁条件(包括时间条件、公司层面业绩条件和个人层面考核条件)。公司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锁条件的88名激励对象在第三次解锁期解锁,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20,800股。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3月18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监事签名:
叶红军: | ||
陈建飞: | ||
程 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