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科: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选举董事、监事的公告
股票简称:中远海科 股票代码:002401 编号: 2024-018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选举董事、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情况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收到监事会主席叶红军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叶红军先生申请辞去第七届监事会的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红军先生和其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叶红军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将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监事产生之日。叶红军先生在担任监事会主席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可持续发展等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向叶红军先生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非独立董事、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提名选举董宇航先生、蒋时飞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选举施泽彪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公司控股股东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已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董事、监事的任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及签署页;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及签署页;
3.叶红军先生的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董宇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4年生,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与企业管理本部副总经理/深化改革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历任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财务部主管,审计室主管;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发展部主管,资本运营部主管;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企划部经理,首席执行官助理,投资发展部总经理;中远远达航运有限公司总经理;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董宇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蒋时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75年生,大学本科学
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化转型本部副总经理。历任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运战略发展部计划运营部副经理、经理,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收益管理部副总经理,系统应用支持部经理(兼任),收益管理部总经理,外贸电商工作组组长(兼任)。蒋时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施泽彪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9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经济师。现任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董事、中远海运(大连)有限公司/中远海运客运有限公司董事、中远海运船员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历任中远(集团)总公司直属纪委书记,党组工作部副部长、部长,直属党委副书记;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文化部副部长、部长;中远(集团)总公司/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新闻媒体中心主任;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副总经理。曾挂职担任安徽省安庆市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施泽彪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除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任职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