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科: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401 股票简称:中远海科 编号: 2024-020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李国荣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4日下午14:0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4日
(5)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600号5号楼8楼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123人,代表股份197,171,5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3.0167%。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101人,代表股份186,056,52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0280%。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22人,代表股份11,114,99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9887%。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17人,代表股份14,630,88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9340%。
3.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最终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7,169,2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2,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本议案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作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628,5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844%;反对2,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1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
份的0%。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7,169,2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2,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本议案审议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628,5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844%;反对2,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1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97,169,2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2,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本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628,5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844%;反对2,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1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和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97,149,3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7%;反对22,1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本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608,6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8484%;反对22,1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5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169,2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2,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本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628,5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844%;反对2,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1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以下6项子议案:
6.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集团内合资公司除外)、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184,8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50%;反对2,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本子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628,5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844%;反对2,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1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本子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6.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中远海运资讯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976,9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反对2,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本子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628,5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844%;反对2,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1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本子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王新波先生、张宇先生回避了表决。
6.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州振华航科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872,4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6%;反对2,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本子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584,3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843%;反对2,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本子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王新波先生、林亦雯女士、陈怀海先生回避了表决。
6.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远海运绿色数智船舶服务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12,1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8%;反对2,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本子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606,1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844%;反对2,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1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本子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王新波先生、陆旭昇先生回避了表决。
6.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远海运古野通信导航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147,2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988%;反对2,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本子议案审议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606,5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844%;反对2,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1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本子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孙少萌女士回避了表决。
6.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宁夏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6,938,3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2,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本子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547,91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843%;反对2,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1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本子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王新波先生、方志军先生、刘大伟先生、郝建明先生回避了表决。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169,2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的99.9988%;反对2,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本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628,5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844%;反对2,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1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169,2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2,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628,5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844%;反对2,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1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149,3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7%;反对22,1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608,696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8484%;反对22,1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5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10.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97,149,3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7%;反对22,1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608,6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8484%;反对22,1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5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11.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97,149,3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7%;反对22,1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608,6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8484%;反对22,1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5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0%。
12.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97,149,3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7%;反对22,1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本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608,6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8484%;反对22,1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5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13.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97,149,3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7%;反对22,1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本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608,6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8484%;反对22,1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51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1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以下2项子议案:
14.1选举董宇航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董宇航先生获得有效选举票数为197,166,6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5%。董宇航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董宇航先生获得中小投资者的有效选举票数为14,625,9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9666%。
14.2选举蒋时飞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蒋时飞先生获得有效选举票数为197,168,63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85%。蒋时飞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蒋时飞先生获得中小投资者的有效选举票数为14,627,9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9803%。
15.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97,169,23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8%;反对2,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本议案审议通过。施泽彪先生当选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4,628,5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9.9844%;反对2,2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01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磊、柳伟伟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大会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