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科: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的通知、召集及召开情况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7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时间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梁岩峰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其中李国荣先生、董宇航先生、李佳铭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
二、会议决议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有效表决,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海口港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并同比例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海口港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并同比例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梁岩峰先生、李国荣先生、董宇航先生、蒋时飞先生回避了表决,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已对该议案先行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海口港信通科
技有限公司 51%股权并同比例增资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1)。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及签署页;
2.《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及签署页;
3.《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及签署页。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