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科: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中远海科
股票代码:002401
编号:2026-014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新波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4 月17 日14: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4 月17 日
(5)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沈家弄路738 号22 号楼1 层多功能厅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计248 人,代表股份 189,386,28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9557%。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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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38 人,代表股份183,037,52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9.2475%。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210 人,代表股份6,348,76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1.7082%。
3.公司部分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并以现 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最终会议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8,885,9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的99.7358%;反对430,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的0.2271%;弃权7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作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553,2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92.9071%;反对430,1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6.0977%;弃权70,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 持股份的0.9952%。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87,700,4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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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的99.1099%;反对435,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的0.2301%;弃权1,25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6600%。本 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367,7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76.0999%;反对435,8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6.1785%;弃权1,25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7.7216%。
3.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704,9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的99.1122%;反对476,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 股份的0.2515%;弃权1,20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6363%。本 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372,2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76.1637%;反对476,3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6.7527%;弃权1,20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7.0837%。
4.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与预计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逐项审议通过以下5 项子议案:
4.01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集团内合资公司除外)、上海船舶运输科 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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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表决结果:同意5,728,4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77.3922%;反对468,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 份的6.3241%;弃权1,20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8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6.2837%。 本子议案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380,12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 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76.2757%;反对468,1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6.6364%;弃权1,20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86,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的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17.0879%。
本子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上海船舶运输科 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4.02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中远海运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43,3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6507%;反对47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5487%;弃权1,2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8005%。本子议案审议通 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345,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931%;反对47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6.7332%;弃权1,21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1,19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2737%。
本子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上海船舶运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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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王新波先生、张力炜先生回避了表决。
4.03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州振华航科有限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11,5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2143%;反对47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6700%;弃权1,21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1157%。本子议案审议通 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331,4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9427%;反对47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6.7461%;弃权1,21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1,19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3112%。
本子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上海船舶运输科 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王新波先生、林亦雯女士、陈怀海先生回避了表 决。
4.0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远海运绿色数智船舶服务有限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554,2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6.8314%;反对45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3576%;弃权1,21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8110%。本子议案审议通 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356,1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1786%;反对45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6.5367%;弃权1,215,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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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弃权1,19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2847%。
本子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上海船舶运输科 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王新波先生、陆旭昇先生回避了表决。
4.0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宁夏交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7,560,44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99.1145%;反对45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9%;弃权1,21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26%。本子议案审议通 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377,9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6.2445%;反对459,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6.5159%;弃权1,21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1,19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2396%。
本子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王新波先生回避 了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远海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 融财务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83,68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72.7340%;反对79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770%;弃权1,22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4891%。本子议案审议通 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035,32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1.3873%;反对797,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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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所持股份的11.3092%;弃权1,220,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1,19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3034%。
本子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上海船舶运输科 学研究所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磊、柳伟伟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 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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